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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研究项目招标启事

发布者:朱彩桥发布时间:2010-10-20浏览次数:47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
2010年研究项目招标启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的宗旨:立足湖北,服务地方;研究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湖北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为了促进基地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现面向社会招标2010年研究项目。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积极申报。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指南:
1. 湖北产业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
2. 湖北中小企业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3. 湖北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与模式研究
4. 湖北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研究
5. 后WTO时期湖北综合竞争力研究
6. 湖北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难点与对策研究
7. 湖北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大现实经济问题
   二、有关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于2010年10月28日前将《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本和5份纸质文本(含原件1份)送达本中心。
   2. 对符合投标要求的项目,由“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在11月上旬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签订项目协议书。
   3.凡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本中心将给予5000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三、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基地研究同意可延期,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视为结题: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者。
(2)在本中心内刊《省情调查与分析》上发表研究成果者。
  (3)项目成果经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者(须提供证明材料)。
  (4)以项目成果为基础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规划项目者。
   凡中标项目研究内容以外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基地研究成果结项。
   3、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本课题受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基金资助”。校外项目负责人应以“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的名义发表,可以署两个以上单位,但应当将基地名称署在前面。
   4、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次年招标项目:
   (1)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二级权威以上期刊上发表项目相关科研成果者。
   (2)项目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须提供证明材料)。
   (3)以科研成果为基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者。
   (4)科研成果荣获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三等以上奖者。
   5、项目成果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并在二年内没有结题者,三年内不再受理课题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元洁   联系电话:027-88386376
   联系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北楼408室
   附: 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doc (特别提示:请申请人使用本中心的项目申请书)
   网址: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