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湖北省委宣传部反馈,我省新型智库“湖北经济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胡川教授提交的两份咨询报告被湖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尔肯江•吐拉洪同志参阅并做出肯定性批示。
一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益的对策建议》(刊载于《成果要报》第157期)。通过对当前湖北湖北省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益保护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提出了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益的对策建议:要从严打击侵害民 营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宣传保护企业家财产权益的案例,引导尊商亲商氛围;建立健全企业家财产和企业财产的执法、司法区分标准;依法慎用财产强制手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构建法治化的政商关系,建立政府信用约束机制。
二是《全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刊载于《成果要报》第180期)。通过目前在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全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的对策和建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需要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平等维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依法保护民营企 业家尊严权;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权;完善民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严格实施执纪执法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自由权; 加强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名誉权。
这两项研究报告均为胡川教授主持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