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变量,起决定性作用。在国家的推动和市场的期盼下,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引入事业部制度对原有组织进行改组,旨在赋予县域地区经营机构更多的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最终实现普惠金融制。现实无法实现政党执政地位、企业逐利本性、三农市场需求三者的利益统一,制度作为约束经济主体的规则,为其间的合作提供了保证。
一、关于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文献回顾
三农(即农业、农村与农民)金融问题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结合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从三农金融供需、三农金融机构、三农金融变革等三个方面进行理论综述。
(一)三农金融供需论
毛泽东(1940)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没收操作国计民生的大银行建立国营经济,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允许民族资本主义和富农存在,播下了新中国三农金融的种子。McKinnon, Ronald.I(1973)提出了金融压抑理论,认为从二战结束后,广大发展中国家受民族运动和凯恩斯提出的行政干预影响,实行金融管制、信贷配制的措施,造成了金融产品单一、储蓄率偏高等后果。农村金融受压抑更为严重,各国往往用信贷补贴供给农村金融发展,但是由于资金落实和农村经济基础环境原因,信贷坏账在20世纪80、90年代的印度、马来西亚和中国出现大量银行坏账,造成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到了21世纪,中国学界普遍认为金融供给不足是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张杰(2003)认为,商业性贷款对于大部分农户而言是遥不可及的制度安排。朱熹和李子奈(2006)认为,三农金融贷款在数量、程序、担保等方面,满足不了生存生活需求。刘亚莉(2009)等认为,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结构性矛盾、制度性阻碍以及还贷预期差距等是问题根源。然而,也有学者认为金融需求压抑是主要原因,谢平(2001)等认为,造成农户金融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是农户无法达到银行提出的抵押担保条件。
(二)三农金融机构论
金融机构是三农金融的主要载体,却面临“三农”金融服务和商业化经营“水火不容”的窘境。何广文(2003) 认为,亚洲金融危机后,基于金融安全和市场改革考量,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从欠发达地区撤并3 万个网点,正规金融供给量不升反降。应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体制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效率,满足多样化的三农金融需求。贺晖(2006)提出建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金融组织体系,通过政策倾斜增加农业银行营业机构;通过资金支持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通过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骨干作用;通过调节农村邮政储蓄资金,提高资金回流率。朱锋(2007)等认为,农村地区的银行网点少,覆盖面低,偏远地区存在金融空白,加之政府金融管制严格,造成银行业无法满足农户和乡镇企业的金融需求。
(三)三农金融变革论
金融史就是一部创新史。事业部制度是当今国际大型商业银行采取的一种新型模式。事业部制起源于美国的通用汽车公司。1920年,通用汽车公司规模急剧扩大,内部管理却难理顺,于1924年以事业部制的形式对原有组织改组并获得成功。事业部制,就是按照企业所经营的事业,包括按产品和市场等来划分部门,设立拥有完全经营自主权的事业部,实行独立经营和核算。总分行制成为西方商业银行体制的主流,而事业部制可以和总分行制进行较好的结合。美国的花旗银行,日本的瑞穗金融集团,德国的德意志银行目前都采用的是事业部制模式。任雷波(2007)在《荷兰银行事业部制及农业银行组织结构的思考》一文中,介绍了2003年荷兰银行总部将其功能分为两大部分,即事业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事业部门是创利部门,是银行经营的核心;并对中国农业银行事业部制改革提出了建立强大总行、理念技术制度先行、合理确定事业部组织内部职能等建议。
国家与政府在三农金融创新上是重要的政策推手。官兵(2000)认为,农村金融制度的决定和变革是国家及其代理人、农户和其他城市利益集团之间博弈的产物。其中政府角色十分重要,建立基于农户的市场化的农村金融制度是农村金融的改革方向。刘明康(2007)认为,要发展好农村金融,政府要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和取得农村金融领域法律框架的突破。项俊波(2010)认为,农业银行应围绕国家“体制更顺,核算更准,机制更实,单元更活”的要求,扎实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工作,坚持服务三农方向。
(四)对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研究评价
第一,目前关于三农金融的研究,地域范围集中于农村,对象范围集中于农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中国银监会发言人(2009)在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监管指引出台后指出,按中央文件精神,县域金融即为农村金融,因此,县域金融可视为三农金融。与传统划分比较,三农金融的划分范围得以拓展,不单指的是农村地区。县域经济是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纽带、以农村为腹地、由各种经济成分和不同产业构成的区域经济[①]。县域金融服务的对象也不仅仅是农户和农村经济,还包括县域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
第二,关于三农金融机构的研究,主要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信用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机构,也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机构和从事三农金融的保险机构,还包括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小型银行机构。但是就三农金融的区域面积和服务人群来看,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处于主流地位,特别是在农村乡镇地区,甚至居于垄断地位。
第三,关于事业部制,这是管理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的企业经营模式。目前,这一理论模式被西方大型银行利用。但是,中国大型商业银行对三农金融业务实行事业部制改革,在国内尚无经验可循,是一项重要的体制机制创新[②]。事业部制改革既有优越性,也存在不足,特别是各事业部部门独立性较强,以致于总部一些指令得不到较好地执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制改革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成效还需时间和实践检验。
第四,1937年,科斯《企业的性质》一文的发表,标志新制度经济学产生。欧阳日晖(2004)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的哥白尼革命,它使经济学从政策建议转向了经济解释。目前,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涵盖了四大分支,即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李公民(2010)指出,新制度经济学为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发展模式提出了规范的理论解析。中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步入公司完善治理和事业部制建设的关键期。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考虑,商业银行事业部制建设在构建组织架构、划分事业部边界方面可以得到启发。三农事业部制改革涉及了国家产权、银行金融交易、体制机制构建等多重要素,这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研究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新制度经济学定义
实现普惠金融是现代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目前,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仍在探索中前行。不同的学科都是基于自身的研究对象对其作出不同的解释。1937年,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开创了由交易费用研究分析经济现象的先河。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
新制度经济学坚持交易费用分析范式,将三农金融事业部制定义为交易费用最小的县域金融服务模式。必须强调的是,此处的交易费用最小是指与其他县域金融机构比较,其交易成本是最小的;或者是指每单位交易的平均交易费用最小,并非全部县域金融整体交易费用最小。因为伴随经济发展水平逐渐上升的同时,社会总体交易费用是上升的(诺思, 1990)。要实现县域金融的交易费用最小化,必然要求上层建筑建立并明晰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产权制度,切实保障参与县域金融经济主体的财产权利;交易费用最小必然是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给予经济行为稳定的预期,促使处于县域市场环境中的经济主体降低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最小要求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可的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观念,并使之转化为大众的自觉意识[③]。要构建交易费用最小的县域金融服务模式,必须合理安排国家、企业和市场三种基本制度类型,构建执政的公民政府、惠农的金融企业、和谐的三农市场。要保证三农事业部制改革取得实效,必须降低交易费用,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
三、制度变迁是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动力
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积累,中国经济释放出惊人的生产力,经济实力跃居世界第二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项制度得以逐步建立。与此同时,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人治”的惯性作用,中国目前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仍然滞后,发展成果不共享、城乡二元结构、群体性事件频发等凸显。三农首当其冲,三农事关全局,三农稳则全局稳,缺乏有效制度约束的市场经济可能加剧不和谐局面。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包涵两种情形,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林毅夫,1989)。这两种制度变迁模式推动了三农金融事业部制的改革与进程。
(一)国家利用产权制度工具推动三农事业部制改革
一般认为,国家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依据法令组织推动了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金融助推县域经济发展,进而最大程度地实现金融覆盖。这只是一个侧面。把企业理论引入国家问题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国家理论的一个特色。统治者也是一个具有福利或效用最大化行为的“经济人”,也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也面临着潜在竞争对手,他们与选民是一种“交换关系”(卢现祥,2003)。面对耕地红线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面对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值,国家势必采取措施维持统治,产权制度及其安排是国家统治的重要工具之一。中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政府在全社会实现所有权。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④]。产权具有排他性,国家赋予农业银行进行三农事业部制改革试点政策,意味着在制度层面上给予了排他性的支持,为其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交易费用。同时,也可为农业银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国家权利代理人身份,实施事业部制改革,贯彻执行三农金融政策,力争实现普惠金融。
(二)农业银行实施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双重因子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归属并非首要问题,关键是谁来使用的问题。可转让权是产权的又一重要属性之一,效率应该是产权转让的实质。农业银行作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代理国家行使权利。科斯在《企业的本质》一文开创了用交易费用方法研究企业问题的先河。令人遗憾的是,新制度经济学目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企业理论。然而农业银行在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中的国有企业特性,为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元素。农业银行推行三农事业部制度,兼具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模式。在第一阶段,改革试点具有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源于作为国有控股银行,必须无条件执行国家意志。与此同时,农业银行作为上市金融公司,必须提升股东回报追逐更高效益。面对“三农”金融服务和商业化经营“水火不容”的质疑,若在火上加个锅,通过烧火把锅里的水烧开,水火不容便迎刃而解,那么三农事业部制度就是水与火中间的锅(项俊波,2010)。此时,改革进行到一定程度,就进入第二个阶段——诱致性制度变迁阶段。三农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探索出商业支农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后,激励农业银行主动加快改革步伐,加快自身发展,推广深化试点经验,不断降低交易费用并完善制度,积极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市场因素是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源动力
中国农村人口有9亿,占全国人口70%;农业人口7亿人,占产业总人口的50.1%。加之县域地区,覆盖人口更多,市场范围更广。搞好“三农”问题,不仅关系国家执政之基,而且反映出三农市场经济主体对平等富裕的切盼。市场因素才是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源动力,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初衷。影响制度变革的因素很多,一般包括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其中,经济因素居于中心地位[⑤]。三农事业部制改革明显属于这一情形,三农市场反映了制度变迁的需求。然而,制度变化的供给,取决于政治秩序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能力和意愿,特别是政治秩序(卢现祥,2003)。当市场的制度需求诉求得不到畅通时,往往采取群体事件等非常规渠道释放。因此,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首要推手,并非国家政府,而是市场因素,而这种选择恰好也是交易费用最小化的有效路径。
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制度构建
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现实世界,制度的安排非常重要。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制度建构首先涉及制度构成或制度结构这个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一般而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由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和制度的实施机制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对制度结构的不同理解将导致对制度建构的不同思路。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是从顶层设计、农业银行改革制度设计及实施机制、市场的非正式制度三个层面进行制度建构的。
(一)国家对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顶层设计
“面向三农 商业运作”是国务院赋予农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责任要求。中国大型商业银行对三农金融业务实行事业部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体制机制创新,在国内尚无经验可循。对于事业部制改革,国家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县域金融可视为三农金融”,从而在产权上给予了清晰的界定;二是“降低制度执行成本”,这与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不谋而合;三是“发挥农业银行城乡联动的优势来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这也是国家决定选择农业银行而非其他金融机构的缘故。国务院成立由多部委联合组建的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制改革工作小组,并责成中国银监会拟定了《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要求农业银行要建立适应三农金融业务需要的事业部管理体制,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同时对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的经营管理设立业务发展和经营绩效等三大类10项指标,进行定量监测与考核。
(二)农业银行实施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体制机制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制度能够发挥对行为主体的激励作用,鼓励经济主体创新;也能够发挥对行为主体的约束功能,促成经济主体之间的互利合作[⑥]。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银行按照“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原则,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甘肃、四川、广西、福建、山东、重庆、吉林、湖北等8家分行改革的重点和激励约束,关键是建立健全“三级督导、一级经营”的事业部管理体制和“六个单独”的运营机制。“三级督导、一级经营”指的是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挂牌组建三农金融部,作为独立核算的利润中心,负责全行“三农”金融业务。下设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等专业部门以及“三农”核算与考评等中后台管理中心。省级(一级)、地市(二级)分行三农金融部分部,比照总行设立管理委员会和组织架构。县域支行逐步改造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并加挂“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县(市)营业部”的牌子。“六个单独”是县域支行具备更强的自主性,实施单独的资本管理机制、单独的信贷管理机制、单独的会计核算体系、单独的风险拨备与核销机制、单独资金平衡与营运机制以及单独的考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体制机制等制度重建,搞活做强事业部经营单元,激发县支行经营活力。
(三)市场认同是衡量三农事业部制改革成效的重要依据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非正式约束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它倾向于从道德上判定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现行制度结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市场需求,服务广袤的县域地区和三农市场。科斯将市场理解定义为一种组织,旨在说明市场并非天然存在的,市场“组织”的建立、维护和变迁都需要耗费成本。这些市场“组织”包含县域地区的非政府组织、市场经济主体及组织、以及农村各类合作社组织等。市场要能保证非人际交换重复进行,必须为潜在的交易伙伴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⑦]。三农金融事业部的制度实施效果,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市场环境和市场主体的价值判断,进而在意识形态上给予制度认同或者排斥。
五、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制度绩效量化分析
目前,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绩效的量化分析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模型分析,如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模型对制度变量的经济绩效进行分析。二是案例分析,如巴泽尔对奴隶制度的分析,诺思对庄园制的分析都是经典案例,是比较成功的。关于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制度绩效量化分析,采取后一种模式。选取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全国八家试点行之一——湖北省荆门分行辖内的钟祥支行及其他三个县域支行事业部经营单元,进行制度绩效分析,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一)基本建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组织架构
截至2010年末,湖北省荆门市辖内4个县(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共有人口235.65万人,国内生产总值479.2亿元。农行荆门分行对应行政划分下辖钟祥、京山、沙洋、五三农场四个县域支行三农事业部。从三农事业部总体管理格局来看,总行、省分行、地市分行管理部门“三级督导”,县域支行“一级经营”的模式已基本成型[⑧]。在改革试点中,钟祥事业部打破原有组织架构,建立了“五部八团队”的服务体系。“五部”分别为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运营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根据当地经济产业板块的划分,在前台部门公司业务部和个人金融部下面对应建立了农产品加工、磷化工、建筑建材与加工制造、机构客户、系统客户、种植业、养殖业、个体工商户等八个专业服务团队。逐步建成以支行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为中心、服务团队为营销主体、城乡物理网点为经营平台的综合营销网络。京山、沙洋、五三等三个县域支行三农事业部根据自身实际,比照钟祥事业部建立了组织架构。
(二)“六个单独”运行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单独的资本管理机制基本落实。农行上级行已将“三农”经济资本分解落实到县支行,实现经济资本的单独配置。截止2010年末,钟祥、京山、沙洋、五三事业部经济资本余额分别为7397、6235、2099、1159万元,经济资本回报率分别达到91%、44%、134.7%、72.4%,发挥了经济资本对业务发展的刚性约束[⑨]。是单独的信贷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农行荆门市分行向三农事业部派驻独立审批人,在其转授权范围内自主审批信贷业务,简化直接审批业务流程、建立合议会审议流程、改进信贷事项复议流程、优化超权限业务平行作业流程等流程创新。京山、沙洋、五三农场事业部则由市分行设立三农独立审批人,专门负责对三农法人和小企业贷款进行审批,小额惠农贷款由三农事业部直接审批。三是单独的会计核算体系已分步到位。农总行开发的新核算与报告系统,建立了三农金融部单独的会计核算体系,恢复了县域支行的会计核算主体地位,辖内4个事业部均已上线运行。四是单独的风险拨备与核销机制已建立。荆门市分行向三农事业部派驻了风险经理,制定了单独的减值拨备等政策,明确各类贷款业务的减值测试模型及风险拨备增提标准,缩减了审批流程。五是单独资金平衡与营运机制有效落实。试点过程中,4个事业部均已纳入农行湖北省分行全额资金管理体系,以省分行为中心,实行收支分离、全额计价、集中调控的管理和统一的资金转移定价。六是单独的考评激励约束机制已得到较好执行。从农行荆门市分行2010、2011年两个年度的综合绩效考评办法来看,对荆门市全辖的三农业务已经设立专门的考评指标,分为“效益管理、风险管理、业务发展、结构优化”四大类13项,考评面涉及到所有涉农分支机构。
(三)改革实施效果评估[⑩]
三农事业部制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发展,荆门农行下辖的四个县域支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经营效益提升。改革促进了业务发展,推动了经营效益提升。截止2010年末,4个事业部存款余额为112.13亿元,比改革前的2009年增长16.27亿元,同比增幅达到16.97%;实现拨备后利润为13432.04万元,比改革前增加6242.76万元。4个事业部不良贷款余额为7562.41万元,比2009年末减少469.49万元;不良贷款率为2.91%,比改革前下降2.8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17.91%,比2009年末增长142.46个百分点。
第二,成本费用降低。以2010年末的沙洋事业部为例,经测算,农行事业部人均总成本为148224元,比农村信用社节约人均成本33261元。其中主要体现在人均业务管理费上,农行事业部人均业务管理费51707元,农村信用社130869元,农村信用社人均业务及管理费用是事业部的2.53倍;每百万元费用农行事业部比县农村信用社少23556元。其中存款总费用县农村信用社比农行事业部高15799元,贷款总费用农行事业部比县农村信用社略低。
第三,社会效益明显。一方面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4个事业部各项贷款余额为25.95亿元,比改革前增长11.97亿元,增幅达到85.62%,同比增长33.33个百分点,支持了企业和农户的生存经营。另一方面提升了社会形象。截止2010年末,4个事业部惠农卡发卡14.03万张,比2009年末增加7.42万张;惠农卡覆盖率达到33.15%,比2009年增长17.54个百分点。同时4个事业部自助设备保有量为5767台,比改革前增加1543台[11]。农事业部多元化金融服务已经覆盖县域各角落,得到了地方党政、工商企业和群众的好评。
从荆门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情况来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并存着一些改革的制约因素。一是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三农属于弱质产业,银行贷款抵押物品种少,受自然条件影响潜在风险大。同时,国家财政难以对农业信贷损失进行补偿,制约涉农贷款业务发展。二是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农地区较城市而言,经济资源相对匮乏,受历史原因影响,农行产品和业务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三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少数企业组织和偏远地区居民恶意逃废农行债务、惠农卡贷款出现坏账等现象时有发生。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任重道远。
六、三农金融事业部今后改革与发展完善的制度措施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法律、市场和信用是影响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因素,结合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制度绩效和效果评估,对今后的改革与完善提出制度建议。
(一)政府要加大对制度约束有效性的投入
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制度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执行偏差,诸如支农(农民农村农业)支小(小企业)和新增贷存比率等问题。改革试点的高交易费用和弱信用环境也制约改革深化。当前最重要的是政府应该为制度约束的有效性加大投入,不能放纵任何不讲信用的交易行为。健全完善的信用制度环境是政府应该提供的最基础的公共产品[12]。一方面,政府要在政策上给予弱质性的三农扶持。从央行获悉,政府明确要求农业银行试点县的三农金融事业部存款准备金率比其他地区低1个百分点,赋予更多的资金支配权;另一方面,政府要促使各项政策执行到底,在动态博弈中掌握主动权,为交易行为提供公平正义且有稳定预期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机制。
(二)农业银行在商业性支农基础上要深化事业部制改革
商业性支农是事业部改革与深化的基础。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三农事业部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断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果。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至今,初步形成了“找准、做实、出亮点”的七字方针(姜瑞斌,2010)。找准,就是重点支持县域经济中的农业产业化、特色资源开发、优质中小企业、城镇化项目、县域机构客户、优质个人客户等六类交易对象;做实,就是摸清风险底线和盈亏底线。当前,农业银行县级支行事业部改革的体制机制基本构建及逐步完善,农村经营网点(指城郊和乡镇分理处)的改革发展问题逐渐提上日程。另一方面,始终坚持三农事业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及推广效果。农业银行在前期三农金融事业部的改革试点的8省基础上,范围又扩大到黑龙江、河南、河北、安徽4个省的371个县的县支行。
(三)市场亟需遵法守信和谐共生的制度环境
信用是市场交易的需要,也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制度和法规是信用的保障机制,是更高的一个层次(卢现祥,2003)。在少数欠发达偏远地区,逃废银行债务、恶意透支银行卡等现象时有发生。这既威胁了农行业务的拓展,也辜负了政府立信的努力。信用环境是三农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构建诚信市场是三农事业部改革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处于三农市场交易中的每个经济主体需要遵法守信;另一方面,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也应该以诚相待。信用是市场交易主体的生命线,市场竞争中宁失去财富不失去诚信。信用公民、信用企业,甚至信用村镇建设都应该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制度范畴。当信用可以得到回报的时候,信用制度就建立起来了,三农金融事业部制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也就更加清晰和坚实了。
参考文献:
[1]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Z].2009-5-6。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Z].2009-5-31。
[4]卢现祥,崔兵.和谐社会的新制度经济学解读[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1):6-9。
[5]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对农行荆门市辖内四家县域支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检查评估情况的汇总报告[Z].2011-4-2。
[6] 百度百科.事业部制[Z]. http://baike.baidu.com/view/1015194.htm。
[7] FURUBOTN, RICHTER. 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the[M].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2001。
[8] 陈鹏.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综述[J].经济学术动态,2011(3):97-100。
[9]惠国琴,胡胜德.农村金融机构研究综述[J].理论探讨,2008(3):97-100。
[10]欧阳日辉,徐光东.新制度经济学:发展历程、方法论和研究纲领[J].南开经济研究,2004(6):5-8。
作者简介:曾繁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行成: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荆门分行行长,湖北省荆门市银行业协会会长
彭 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级博士研究生,现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荆门分行
[①]郭新明.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8。
[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Z].2009-5-31。
[③]卢现祥,崔兵.和谐社会的新制度经济学解读[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1):6-9。
[④]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第153页。
[⑤]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第130页。
[⑥] 卢现祥,崔兵.和谐社会的新制度经济学解读[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1):6-9。
[⑦] 卢现祥,崔兵.和谐社会的新制度经济学解读[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6(1):6-9。
[⑧] 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对农行荆门市辖内四家县域支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检查评估情况的汇总报告[Z].2011-4-2。
[⑨] 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对农行荆门市辖内四家县域支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检查评估情况的汇总报告[Z].2011-4-2。
[⑩] 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对农行荆门市辖内四家县域支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检查评估情况的汇总报告[Z].2011-4-2
[11] 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对农行荆门市辖内四家县域支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检查评估情况的汇总报告[Z].2011-4-2
[12]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第260页。